從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 歐亞經濟聯盟(俄羅斯,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吉爾吉斯坦,哈薩克)中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需要符合RoHS的合格評估。
以證明其符合EAEU技術法規037/2016關於在電子電氣產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規定。
管制產品清單包括:
1. 家用電氣設備
2. 電子電腦及其連接的設備及其組合
3. 電信設備
4. 影印機和其他辦公電氣設備
5. 電機和設備
6. 照明設備,包括嵌入傢俱的照明設備
7. 電子樂器
8. 遊戲機和自動售貨機
9. 收銀機,票證印表機,身份證閱讀器
10. 額定電壓低於500 VAC和(或)DC的電纜,電線和電纜(光纜除外)
11. 自動開關和保護裝置
12. 火警報警器
限制物質及限值:
產品禁止含有超過TR CU 037/2016指令允許的有害物質清單及濃度限值:

需特別請注意的是,自2020年3月1日起,受EAEU TR 037/2016管制的所有產品,即使在此日期前已進口到EAEU管轄已市場,也必須確認其符合EAEU TR 037/2016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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