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就加強和規範2400-2483.5MHz、5150-5350MHz和5725-5850MHz頻段(以下分別簡稱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頻段)印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頻段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21〕129號】(以下簡稱《通知》),為讓大家對《通知》有更深的瞭解,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相比於以往的檔,此次通知做出了以下八點變化:
(1)在以往檔要求中,2400MHz在中國內地只用於固定、移動、無線電定位等無線電業務;5100MHz在中國內地只用於航空無線電導航、衛星固定(地對空)、移動(航空移動除外)、衛星地球探測(有源)、無線電定位、空間研究等無線電業務;5800MHz在中國內地只用於無線電定位,固定,移動等無線電業務;
而此次《通知》重新闡述了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頻段的劃分業務,其中2400MHz和5800MHz頻段現在也可用于衛星固定、衛星地球探測、衛星無線電測定、空間研究等無線電業務,而且強調了任何無線電臺和設備不得佔用或排他性使用這三段頻段。
(2)對5800MHz頻段對應的移動或固定業務無線電頻率劃分描述中,刪減了藍牙技術設備的使用,依目前檔來說,5800MHz頻段將無法作為藍牙技術設備的使用頻段。
(3)新增IPv6協議有關要求。要求“具有公網IP位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局域網設備應支援IPv6協定,並預設開啟IPv6位址分配功能”。
(4)對5100MHz頻段電臺(站)的使用設立了新規定。規定相關衛星地球站應在3km範圍內的道路口處設置明顯標識,提示禁止設置、使用5100MHz頻段無線電臺(站)。
(5)在持有無線電臺執照的無線電臺收到干擾時,處理方式修改得更加嚴謹規範,按照“頻帶外讓頻帶內、次要業務讓主要業務、後用讓先用、無規劃讓有規劃”的原則協調解決。
(6)新增了各個頻段的合成天線增益和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等效全向輻射功率譜密度等的計算方式。
(7)完善無用信號發射限值。為實現與相鄰頻段的5G、北斗、車聯網等無線電系統頻率相容共存,充分考慮產業實現能力和無線電干擾保護。
(8)新增了無線電發射設備“發射前搜尋”“監測與避讓”“等效佔用率”等多種干擾規避技術要求,提升相關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抗干擾能力。
總的來說,對產品技術上的修改是更加科學更加符合現實情況,但同時也對產品的抗干擾能力、在頻段之間的相容共存能力要求更高。
二、對我們的認證過程有何影響?
工信部發部了關於2400MHz,5100MHz,5800MHz產品的SRRC認證新要求,新要求將於2022年開始實施。對我們最常見的藍牙/WIFI產品,《通知》中增加了CE認證中的自我調整測試,該測試測試環境搭建複雜、一次性通過率低、整改率高,這對我們此類產品的認證過程是提高了難度。BTL能為客戶提供CE認證的自我調整測試,並且會在產品寄出測試前,先做本地預掃測試,大幅度提高測試的通過率,為客戶產品上市節約寶貴的時間和成本。
對於無線電臺(站)的認證過程來說,《通知》的發佈簡化行政許可流程,僅要求設置、使用功率等級較高的室外無線電臺(站)應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無線電臺執照,其他無需取得無線電臺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