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於2017-11-01開始ETSI EN 301893新版法規的更新工作,目前處於Stable draft狀態,根據ETSI工作計畫該新版法規還要經過進一步審核及投票,通過之後預計於2022-09-22 以V2.2.1版本發佈,2023-01-05列入OJ 。
待正式版本發佈之後,BTL將繼續為您解析最終版本差異。而此次標準解析以目前法規版本ETSI EN 301893 V2.1.45為參考。

此次法規版本升級的內容主要為以下兩個方面:
一、增加頻段sub-band3 (5725 MHz-5850 MHz)

1、使用此頻段需注意以下幾點:
1) 此頻段並未被歐盟協調,使用該頻段前需要確認目的國是否開放此頻段;
2) e.i.r.p.高於25 mW的設備不允許在室外或者車內固定使用;
3) 對於e.i.r.p.高於25 mW的無線設備需要具有國別測定的能力(Countrydetermination capability)來識別所在的國家是否允許使用此頻段。
2、截止到目前對於工作在此頻段的設備來說大多使用ETSI EN 300440,後續如果使用ETSI EN 301893的話,將會有以下差異:
1) 測試專案與ETSI EN 300440有很大差異,其中重點需要關注DFS,自我調整測試。

2) 功率限值變大,對比於ETSI EN 300440中對於5725 MHz-5875 MHz的25 mW(13.98 dBm)e.i.r.p.,ETSI EN 301893對於該頻段的功率限值將有很大提升,e.i.r.p.最大可到23 dBm。
ETSI EN 300440:

ETSI EN 301893:

3) 雜散範圍及限值變化。對於該頻段ETSI EN 300440中要求雜散測到40 GHz,但ETSI EN 301893中僅要求測到26 GHz即可,另外低頻測試中個別頻點有變動,如下標示:
ETSI EN 300440:


ETSI EN 301893:

4) 將會增加3個跨sub-band通道,但只有在同時支援sub-band2+3時,才可使用。


二、Sub-band 1&2與舊版ETSI EN 301893 v2.1.1的差異:
1、雜散限值變化,部分頻點有改動,如下標示:
舊版:

新版:

2、帶內雜散限值有微小變動;
舊版:

新版:

增加了多通道同時發射但部分通道未使用情況下的edge mask測試要求:



3、自我調整增加了LBE category 1設備和輔助設備之間的通信要求,誤碼率不能超過10%;
刪除了Channel Access Mechanism和Maximum Channel Occupancy Time(s)的自我宣稱的方式,新版法規將只能通過測試證明其符合要求。


4、增加相鄰通道選擇測試項;

5、增加了對IEEE 802.11ax™-2021的引用;

6、增加table D.5 跳頻雷達信號,該雷達信號類型僅適用於5725 MHz-5850 MHz;

7、刪除了定位能力(Geo-location)的要求;

BTL將會持續關注該法規的更新進度,第一時間為大家帶來差異分析以便製造商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