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歐盟USB-C (Common charger) 指令規範與要求,助您輕鬆完成產品認證
2024年5月7日,歐盟發佈了官方公報C/2024/2997號 Common Charger指導檔,在修訂指令 (EU)2022/2380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指導RED Common Charger指令相關規定的要求。
BTL推出了測試+報告的完整一站式解決方案。
我們採用了USB-IF協會認可的最新測試設備(GRL-USB-PD-C2-EPR), 在與多家製造商及機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討,已協助多家廠商進行摸底驗證,積累了大量行業經驗,為客戶提供了完整的測試服務。
協調標準EN IEC 62680-1-3和EN IEC 62680-1-2, 內容包含Type-C Functional, USB Power Delivery等相關測試,目前已獲得美國A2LA認可資質,可出具歐盟官方認可的測試報告。

屬於(EU) 2022/2380所列的13種無線電產品類別(手機,平板電腦,數碼相機,頭戴式耳機,帶麥克風的頭戴式耳機,手持遊戲機,可擕式音箱,電子閱讀器,鍵盤,滑鼠,便攜導航,入耳式耳機,筆記型電腦); 配備可拆卸或嵌入式充電電池; 可通過有線充電。
帶有可拆卸電池的無線電產品,其內部電池只能拆卸後通過單獨的電池充電器充電, 此類無線電產品不屬於“能通過有線充電進行充電的無線電產品”; 內置電源且由直接由交流電源供電的無線電設備; 僅使用無線充電方式的無線電設備; 隨無線電設備一起出廠的充電線纜。
3、無線電設備是否需要支援USB PD(EN IEC 62680-1-2)的要求,是通過產品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功率來決定的;當額定電壓≤5V,或額定電流≤3A或額定功率≤15W, 可不支持USB PD要求,若超過則要。如果在充電過程中,充電電壓,電流或功率瞬間超過閾值(>5 V, >3 A or >15 W), 無線電設備可不用支援USB PD要求。
4、對於一個包含多個無線電設備的系統,其中一個無線電設備受RED Common Charger指令條款約束;如該設備不能單獨工作,必須結合整個系統來運行,那麼應該把系統當成一個整體來判斷這個系統是否受RED Common Charger指令條款約束。
5、無線電設備的Type-C插座只允許使用標準EN IEC 62680-1-3中指定的插座(引腳為12、16、24 pin)。
6、無線電設備除了USB PD充電協定之外,也允許使用私有充電協定,但私有充電協定不得影響/限制USB PD充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