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會議上的”3.2 Interim Simplified RFX Guidance for Portable Devices”分享上,讓不少廠商跟實驗室驚嚇了一下,都看到Body SAR的測試距離要改成5mm,以更嚴格的方式進行測試認證。在BTL分析後,讓我們跟各位說明一下吧。

此檔是臨時指南而非標準要求,且在檔開始,已經說明,此為作者觀點,非FCC全體觀點。
• 對於Body SAR變嚴格,可能是未來趨勢,在CE方面近期也在討論Body SAR測試距離要變成0mm,但目前還有許多意見官方也還在整合中。
• 以FCC變動為例,其中影響最大的產品還是”手機”產品,而文中提到的Table / Laptop產品,在原本對應的KDB616217 D04、KDB941225 D07都有明確定義如下:
• Tablet 對角線<20cm,測試距離為5mm間隔Phantom。
• Tablet 對角線>20cm,測試距離為0mm接觸Phantom。
• Laptop為鍵盤底部距離為0mm接觸Phantom,如果底部有腳墊且高度超過5mm以上,需將腳墊移除或是不移除進行KDB與官方討論。
• 所以在文中提到的測試距離不超過5mm,基本上依據法規要求,一定是會在5mm之內。
• 針對MiFi 產品部分,主要測試模式為Hotspot Mode,對應KDB941225 D06 測試距離要求為
• 外觀尺寸>9 x 5cm,測試距離為10mm
• 外觀尺寸<9 x 5cm,測試距離為5mm
• 在KDB941225 D06 未更新之前,依舊依循此規則進行測試
• 手機的主要影響會是在於原本固定KDB 447498 D01 v06的要求,Body-Worn的測試距離為不超過25mm,如設計用於使用掛繩和帶子在使用者身體上操作的設備,或者不需要額外的身體佩戴配件的設備,必須在設備要求的所有使用條件下測試不超過 5mm。
• 而”KDB447498 D04 v01”針對以上同樣描述,只保留了“ 如設計用於使用掛繩和帶子在使用者身體上操作的設備,或者不需要額外的身體佩戴配件的設備,必須在設備要求的所有使用條件下測試不超過 5mm”的說明。
• 現行FCC法規要求KDB 447498 D01 v06 跟 KDB447498 D04 v01 這兩份是並行有效的,測試認證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進行。
所以如果手機要測試15 mm,對應使用KDB 447498 D01 v06;
所以如果手機要測試5 mm,對應使用KDB 447498 D04 v01。
• 但此次Workshop檔也提到, Body SAR,在非「熱點」操作模式:對於所有§ 2.1093-可擕式設備,在5 mm處進行1-g SAR 測試,除非至少有一個可用的「貼身」支架。
• 對於已確定的「貼身」持有者,適用以下規定:
最小測試間隔距離可以在支架結構的支援下增加,但不能超過 25 毫米(與 KDB 447498v06 以來的現行指南一致);
提交的贈款展品必須識別並顯示經過測試的持有設備,並在贈款評論中提供描述性聲明;
使用者檔(手冊或類似檔)必須提供聲明,表明已對該支架進行了 FCC 合規性測試,並提供證明合規性的間隔距離。
• 如果在使用KDB 447498 D04 v01時,Body SAR 要測試5mm的距離,就要符合以上條件,出貨的贈品要有對應的貼身支架。
以上說明,如果有進一步的問題,可以與BTL進一步聯繫討論,BTL會協助給予您更多的專業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