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MI 自2025年1月24日起有進口「無線充電器」需求者,應於2025年1月24日前盡速向辦理「無線充電器」商品證書變更貨品分類號列之相關事宜,以利辦理報驗通關。
BSMI 宣導事項如下: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2024年12月18日貨品分類委員會第1198次會議紀錄,該署修訂「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將自2025年1月24日起實施刪除CCC8504.40.99.20-5「無線充電器」1項貨品號列,及增列CCC8504.40.99.29-6「其他無線充電器」1項貨品號列,涉及本局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參考貨品分類號列之刪除、增列,可能影響業者通關權益。
(二)如自2025年1月24日起有進口「無線充電器」需求者,請驗證登錄證書及型式認可證書持有人應於2025年1月24日前盡速向本局或本局所屬分局辦理系案「無線充電器」商品證書變更貨品分類號列之相關事宜,以利辦理報驗通關。
(三)本案系配合我國主管機關辦理貨品分類號列增訂異動,業者於辦理證書變更號列時不收取相關費用,惟如同時辦理系列增列、證書延展或其他異動專案情形,則仍須依相關規定收費;另本案相關產品之檢驗方式、檢驗標準、檢驗標識、驗證登錄模式、檢驗費率、證書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