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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报酬委员会

薪资报酬委员会

 
说明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之成员、主要职责、履行职权原则及运作情况。
 

一、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
黃正忠
委员
黄翠萍
委员
杨能杰
委员
张凯翔
 

二、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责

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本委员会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01
定期检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02
制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的绩效目标,以及薪资报酬的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并在年报中披露绩效评估标准的内容。
03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三、履行职权原则

01
确保公司之薪资报酬安排符合相关法令并足以吸引优秀人才。
02
董事及经理人的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行业通常水平支给情况,并考虑个人绩效评估结果、所投入的时间、所承担的职责、达成个人目标情况、担任其他职位表现、公司近年来给予同等职位者的薪资报酬,以及由公司短期及长期业务目标的达成、公司财务状况等评估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的关联合理性。
03
不应引导董事及经理人为追求薪资报酬而从事逾越公司风险胃纳之行为。
04
针对董事及高阶经理人短期绩效发放酬劳之比例及部分变动薪资报酬支付时间,应考虑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性质予以决定。
05
制定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的内容及金额应考虑其合理性,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的决定不宜与财务绩效表现重大背离,如有盈利重大衰退或长期亏损,则其薪资报酬不宜高于前一年度,若仍高于前一年度,应于年报中揭露合理性说明,并于股东会报告。
06
本委员会成员对于其个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
 

四、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况

11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3次,委员资格及出席情况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备注
召集人 杨能杰 3 0 100%  
委员 黄翠萍 3 0 100%  
委员 黃正忠 3 0 100%  
 

五、相关运作资料

薪资报酬委员会相关运作资料
薪资报酬委员会相关运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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