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标准程序《无线电设备和广播设备认证》RSP-100 Issue 12取代了2016年1月发布的Issue 11。
此法规分别就无线电标准规格(RSSs)及广播设备技术标准(BETSs)下的无线电仪器及广播设备的认证程序作出规定。
此次新版本在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官方网站上发表后即生效。
新版本主要变化如下:
1、删除以下已包含在《无线电设备符合性的一般规定》RSS-Gen中的信息及要求:
-发展执照
-标签
-在REL中列出设备
-设备类别的定义
-无线电通信天线系统
2、对手持主机设备需要主机认证(非模块认证)进行说明,除非满足豁免条件(见第8.2章节)。
3、修改要求:认证时需要提供产品营销名称(PMN),并增加了关于临时保密PMN的信息(见第9章节)。
4、增加了对包含在手持或可穿戴主机产品中的独立认证模块的认证要求(见第10.1章节)。
5、新增要求:新产品或更新的产品在不需要重新进行测试来验证合规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符合声明信宣告符合最新版本的法规要求,并提交认证申请(见第11章节)。
6、在第I类许可变更(C1PC)中添加非RF修改(见第11.1章节)。
7、对基于已认证产品的Multiple Listing认证申请进行说明:申请者不变的情况下,新的硬件版本标识号(HVIN)必须与原来的不同(见第11.5.1 b章节)。
8、将“产品资料”项下的“唯一产品编号”(UPN)及“公司代码”改为“认证号码”(见附件表格A、B及D)。
9、新增要求:模块认证时每一种类型的接收天线的最低增益都必须提供(见附件表格D)。
10、更新定义章节并提供ISED的联系信息。
11、将法规进行了重新构造并调整了格式。
以上变化涉及整机认证和模组认证,如您有ISED的认证需求,欢迎您随时联络BTL,我们会为您送上最贴心的认证服务。
RSP-100 Issue 12法规原文请点此链接:
http://www.ic.gc.ca/eic/site/smt-gst.nsf/eng/sf01130.html
附件:
RSP -100 Issue 12 August 20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