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针对”RSS-102.SAR.MEAS - Measurement Procedure for Assessing 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SAR) Compliance in Accordance with RSS-102”进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新增了时间平均比吸收率 (TAS) 的要求和说明,用于算法审批和最终产品实施,包括无线广域网 (WWAN)、无线局域网络 (WLAN)、非地面网络 (NTN) 和蓝牙 (BT);
2. 新增了工作频率为 5925-7125 MHz 的 WLAN 设备的时间平均吸收功率密度 (TA-APD) 需求;
3. 新增了 TAS 测量要求,允许使用符合 IEC/IEEE 62209-1528 且符合 IEC 62209-3 标准的数组 2 类快速比吸收率系统进行 TAS 测量;
4. 明确了可折迭设备的测试程序;
5. 新增了 TAS 可折迭设备和空间分离天线的要求;
6. 新增了多种 TAS 应用的要求;
7. 新增了 TAS 运动传感器指南;
8. 新增了带有突出物的设备测试方法;
9. 酌情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和说明。
BTL将协助您针对常规SAR有影响部分做说明:
2. 5925-7125 MHz 的 WLAN 设备的时间平均吸收功率密度 (TA-APD):
Absorbed Power Density (APD)测试仅限制在5925MHz~7125MHz,这个频段范围。
其测试法规需依循” RSS-102.APD.MEAS: Measurement procedure for assessing absorbed power density (APD) compliance in accordance with RSS-102”,目前此法规官方还自制定中。
在5.13章节中针对TA-APD 将会再上述法规中定义,目前则先依据附录G进行测量估及被测设备依循附录F进行规范。
4. 明确了可折迭设备的测试程序

法规定义出目前市面上可见的三种折迭手机,针对展开之后的Body SAR测试距离,将继续依循UMPC评估方式:
对于显示器或总对角线尺寸≤20cm的折迭式手机,在开启状态下,其与平板模型的分离距离应继续小于或等于5mm,以评估其1g Body SAR。
对于显示器或总对角线尺寸>20cm的折迭式手机,在开启状态下,其与平板模型的分离距离应继续为0mm,以评估其1g Body SAR。
但是ISED不接受KDB 941225 D07中提到的某些双显示器配备分离距离最高可达10mm的规定不适用。 ISED不接受将折叠式手机Body SAR距离增加到10mm的咨询。
8. 新增了带有突出物的设备测试方法

对于具有突出物的设备(例如相机模块),首选的方法是尽可能去除造成阻碍的突出物。
如果凸起包含金属材料,或移除凸起可能会影响受试设备的射频特性,则不应移除该凸起。
如果无法移除突起进行评估,可以透过倾斜被测设备 (EUT) 进行评估,以便测量系统探头尽可能靠近突起附近的区域,同时保持一致的间隔距离。
但是凸起部分,在正常架设状态下,不会影响法规定最短距离时,则不需进行倾斜方式架设。
如果有想进一步了解,可与BTL进行联系,BTL将为您说明并解答。